亲人犯了敲诈勒索罪被抓?找杭州敲诈勒索罪专业辩护律师罗丹,欢迎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二审改判

民事诉讼二审改判的情形

一、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4种处理情形   

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审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四种。以下法条请参考。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有哪些情形?    

改判的情况有两种:   

(一)“适用法律有错误。”   

(二)“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可以依法改判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二审人民法院依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重新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二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这里所说的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对事实的认定是不真实的,是以虚假的或者伪造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认定事实不清,是指没有足够的证据,没有把案件事实查清就作了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我们

136-5666-6944

Address: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