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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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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有哪些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为了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时会发布通缉令,通缉是侦查中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措施。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有哪些?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被通缉有案底吗?接下来,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有哪些

  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命令。通缉令一般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及衣着、语音、体貌等特征和所犯罪名等,并且附照片,加盖发布机关的公章。缉捕归案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通知撤销通缉令。由于通缉是侦查中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措施。

  二、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

  1、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在于被追查的对象和范围不一样。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如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三、被通缉有案底吗

  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定罪之后就会有案底,没定罪就不会有案底。

  词语解释

  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通过上文的分析得知,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必须是符合逮捕条件,但出逃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定罪之前是不会有案底的。以上就是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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